1例入选!杭州市检察机关“检护法治”专项行动典型案事例(第一批)
日前,杭州市检察院发布杭州市检察机关“检护法治”专项行动典型案事例(第一批)。其中,拱墅区检察院1起案例入选。
宽严相济维护司法公正
溯源“治理”净化网络空间
——拱墅区院坚持“治罪”“治理”并重,高质效办理一起100余人的利用网络云盘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系列案
传播淫秽物品云存储 “三个善于”网络空间治理
李某某经营的Q公司以开发运营云盘为业务。2021年9月至2022年10月间,在李某某授意下,Q公司员工以拉新返佣、充值分成等手段,与招募的数百名“推广员”内外勾结,由“推广员”在云盘上传淫秽视频,吸引用户下载该云盘APP注册充值。Q公司则采取封群不封号、被举报提前通知等手段规避网络监管,并协助引流,吸引会员注册。至案发,Q公司伙同“推广员”传播淫秽视频获取违法所得2200余万元,已查实涉黄“推广员”100余人,涉及淫秽视频7万余部。
【履职情况】
结合案件特点,探索高质效办案模式。2022年10月,拱墅区人民检察院(以下简称“拱墅区院”)经公安机关商请提前介入本案,初步研判认为本案犯罪模式新颖、涉案人数众多、涉及复杂的网络技术和专业的运营规则,遂组建专班入驻侦查协作办公室,全程跟进引导侦查取证,完善办案证明标准,厘清法律适用分歧。2023年以来,拱墅区院陆续受理审查起诉该系列案100余件,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确定取证和量刑细化标准,依托“一站式”办案模式,缩短办案周期,除主犯外普遍适用简易、速裁程序结案。2024年,根据刑事检察监督线索反向审查机制,深入挖掘漏犯线索,通过电子数据勘验助力成功追诉10余人。
契合“治罪”要求,探索精细化分级标准。为确保“检护法治”工作实效,拱墅区院立足司法实践,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探索对涉案人员实行精准化分类“治罪”。其中,对案情简单、证据链清晰的案件的从犯,促成其真诚悔过、认罪认罚。经量化评估,最终对绝大部分普通“推广员”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并获法院判决支持;对主观恶性较深、认罪态度较差的主犯从严惩处,依法提起公诉。2024年6月27日,李某某等4名主犯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十二年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。
因应“治理”目标,探索全方位履职空间。案件办结后,拱墅区院注重履职延伸,扎实做好治理“后半篇文章”,营造风清气正网络空间。2024年7月,办案人员回访Q公司,就其关心的平台涉黄排查机制建立、推广员资质审查模式等问题,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,并围绕办案发现的云盘运营中危害网络安全的风险点,制发检察建议书,帮助填补安全管理漏洞,有效管控企业经营风险。
一是以“三个善于”为引领,高质效办好“涉网”“涉众”案件。拱墅区院深刻把握“三个善于”理论内涵与实践要求,在办理涉案人数众多、事实繁复的网络犯罪案件时,坚持“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”,精准把握主要矛盾和实质,及时调整办案思路和方法,高效统筹办案资源。联合公安出台《关于建立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》,整合执法办案中心、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、速裁法庭等部门的工作基础,创建“一站式”办案模式,形成简案快办、繁案精办工作流程。在本案中,运用“一站式”办案,对主观恶性小、层级较低的多数“推广员”进行从快办理,有力推动刑事案件办理提质增效。
二是以“宽严相济”为路径,高水平推进辖区法治建设。近年来,我国犯罪结构发生明显变化,轻微犯罪率大幅上升,在网络犯罪案件中,涉案人数多、个体犯罪情节轻微的特征尤为明显。2023年以来,面对轻罪案件受理占比超80%的现状,拱墅区院积极适应时代发展,坚持系统观念、法治思维,精心办好批量轻微犯罪“小案”。在处理100余名“推广员”时,紧密结合两高相关批复精神,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,在严把案件质量关基础上,进行分层分类处理,实现法理情有机统一。同时,借助大数据模型分析轻罪案件数据,绘制动态轻罪法治地图,形成直观量化指标,助力提升辖区法治化水平。
三是以综合履职为手段,高标准优化网络空间治理。互联网是当今社会重要的公共空间,全国网民规模已超10亿,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97.2%,网络活动渗透人们生产生活各个方面。2023年以来,拱墅区院聚焦网络空间治理,起诉了利用云盘传播淫秽物品、利用木马程序窃取IP地址等一批新型案件,精准打击涉互联网犯罪。在抓末端、治已病基础上,拱墅区院注重深化综合履职,挖掘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,通过开展调查研究、制发检察建议、推动企业整改和法治宣讲等手段抓前端、治未病,助力互联网企业依法规范经营,为拱墅打造数字经济新高地奠定法治基石。
承办单位:拱墅区人民检察院
承办人:杜倩楠等
撰稿人:吕丹丹、杜倩楠、倪舒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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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杭州检察
编辑:李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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